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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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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烦恼不已的我与说得燥的妈妈终于降落在故乡温的土地上,走机场,迎面停放著一辆崭新的级轿车,那光灿灿的车,在夏日耀眩目的光直,放散著猪血般鲜红的光,两个年轻的男,悠然自得地站在轿车旁,笑地望著我,虽然阔别多年,我还是认得来:那个叼著半截香烟的家伙,是我童年时代的光□玩伴——杀猪匠卢清海的三儿——三;而另一个,而是二姑的独生儿——调而又可的小表弟——铁

“力,”我正与两个年轻人切地对视著,刚想张嘴相互问候一番,突然,从轿车的尾,款款走一位材轻盈、衣著简朴的年轻女,那忧郁的秀颜饱地凝视著我,乌黑的短发在微风中轻拂地飘著!啊——,老姑,我的注意力,顿然全转移到年轻女上,大嘴一咧,忘地呼唤起来:“老——姑!”

(一百三十一)

“力,”在众人面前,尤其是在妈妈的前,老姑尽力控制著既兴奋又悲切的绪,抬起细白的小手,以一个辈关切而又怜的目光,轻柔地抹著我角的泪珠:“大侄,坐了大半天的飞机,你一定很累了吧,快坐到车里去吧,二姑在家里,正忙著给你饭呐!”

,”妈妈一扫往日对老姑的轻蔑之,脸上堆著极不自然的微笑,殷勤地走到老姑的面前:“啊,真得谢谢你了,这么多年来,小力买的土地,多亏你一直帮忙照应喽!”

“嫂,”老姑闻言, 一?,再也抑制不住,哗地淌一滴无限伤的泪珠:“嫂,谢什么谢啊,我跟力,大侄,什么说的也没有!唉——,咦——,……”

“哥们,”看到悲悲切切的老姑,以及面面相觑的我和妈妈,为了打破这让人过于沉闷的气氛,三啪地甩掉烟,一边用铮亮的鞋哧哧地踩踏著,一边冲我嘿嘿一笑:“哥们,还认识我么?”

“当然认识喽,三,”我转过脸来,友好地伸手去,地握住三有力的大手掌:“嘿嘿,你就是扒了,烧成灰,我也认识你!嘿嘿,哟,”我突然发现,在三壮的手腕著,挂著一条硕大的、光灿灿的金手链:“豁豁,好大的金链啊,哥们,多年不见,听说,你混得不错,发了大财啊?”

“没,什——么,”三实的面庞胜利者既自信又得意的微笑,而嘴上,却假惺惺地谦虚:“还行吧,天老爷照顾,赶上了好时机,捞了几个图鳖纸!可是,跟你比,我就差得远喽,哥们,你现在可是咱们镇上名符其实的地主哦!哥们,还是你有远见啊,十几万置的地,如今,往上涨啊,都伍佰万了,还是不肯卖!嘿嘿,……”

“呵呵,”我冲著三会心地一笑,望著他那亮闪闪的、又的金链,又瞅了瞅他那脸十足的暴发、土财主相,我的思绪不由自主地回到了难忘的童年时代。

啊,想当年,三这只挂著金链的大手掌, 脏得简直无法形容,并且,穿得破衣烂衫,赤著黑脚,到跑。

当他的屠夫爸爸结果一笨猪的命之后,哧啦一声,用尖刀凶狠异常地割开猪蹄的,然后,冲著三虎哧哧地瞪了一,三心 神会地跑到死猪旁,脏手拽住臭哄哄的猪蹄,小嘴对准被尖刀割开的裂,腮帮一鼓,便呼哧呼哧地起来。

随著三小肚不停地起伏,可怜的死猪犹如气球般地膨胀起来,旁的屠夫满意地笑了笑,顺手拽过一条细麻绳,将猪蹄系。然后,爷俩一起用力,嘿哟、嘿哟地将胀大如球的死猪,投气翻的黑铁锅里,开始刮

我在故乡生活过一段时光,虽然也能心惊胆颤、笨手笨脚地杀死蠢猪,可是,猪这手艺,由于嫌脏,我却始终也没有学会,如今想来,真是遗憾啊,手艺没有学到家哟!

而今天,我从儿时起就对之不屑一撇的三,非常意外地发了横财,为了显示他的成功,为了炫耀他的财富,便堂而皇之地,当然,也是理所应当地上一条沉甸甸的金链。不仅如此,当我的目光移向三的面庞时,又有了新的发现,在他那短的脖颈上,还有一条更为硕大的金项链。

望著前这位意满自得的土财主,我心中暗暗菲薄:哼,没文化,就是没文化;缺涵养,就是缺涵养!真是底蕴不足,狗肚盛不二两酥油啊。可是,转念又一想,这,也怨不得三,这,似乎是故乡小镇上一不成文的传统,或者说是一通病。

故乡的许多人们,对于日常生活、柴米油盐、一日三餐,不甚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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