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1774:夫妻共同财产(4更)(1/2)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李凤梅一连吐了好几声。

啥遭意外,快过年说这话,太不吉利了!

刘勇却一心里就舒服了,照晓兰支的招,继续往说:

「你嫁给我了,就是刘家人,涛涛不是你亲儿?给你娘家人我不放心,也不愿意,我就是抠。你要是想要啥『安全』,我倒是有个主意,你先听听行不行。」

李凤梅想吵架,又怕把孩吵醒。

刘勇今晚的态度和语气不像是要吵架的。

「你说,我看你能不能说一朵来!」

李凤梅咬着牙。

「我们是两,公司创立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这公司也是咱俩共同拥有的,只不过我以为你没兴趣事,想开个服装店轻鬆还能照看儿……现在瞧着是我想的太简单,所以我决定把远辉的份转一半给你,那服装店也赚不到多少钱,你让别人着或关了也行,过了年你也公司事,以后你公司的财务。公司一年赚多少钱,是怎赚的,你搞财务还看不清楚?把钱袋住了,总不会整天瞎想了!」

李家人搞笑。

居然挑拨他们两,让他老婆怀疑他。

李凤梅真的开试探,刘勇快被气疯了。

李凤梅没想过刘勇会说话来。

现在的人其实还没有啥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

1980年版的《婚姻法》不仅增加了计划生育容,还重新制定了男女青年的法定结婚年龄,也明确提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婚姻关係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创造的收益,都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刘勇不懂这个法,李凤梅也不懂这个法。

就是『远辉』没有李凤梅的份,它也是两共同拥有的公司。

其实就算懂了又怎样,法律规定是一回事,又有多少人真的是照法律规定在办事?往往是两赚钱多的一方有话语权,决定着家里的钱要怎么,万一离婚,也要看赚钱多的那一方有没有良心,愿意给多少!

不仅是1987年,到2017年仍然是这样,懂得为自己争取利益的弱势一方仅仅是一分,真是上有法律有对策。

刘勇虽然不知《婚姻法》已经如此规定,但他也没把『远辉』赚的钱理所当然当成是自己一个人的,包括『远辉』本。这就像在乡时,农村家餵了一猪,难在猪上画一条线,两一人一半?

猪肯定是家里共有的,别是谁在为那猪忙活。

公司也是这样,是两的。

刘勇以为他这样想,李凤梅也这样想。

然而被夏晓兰一提醒,刘勇琢磨着,他这样想,可能凤梅不晓得呢?

反正公司是两个人的,转不转份,不改变这一事实……就当脱吧,刘勇也认了。他把自己的决定告诉李凤梅,也在注意观察李凤梅的表

李凤梅完全是呆的。

「把公司份转一半给我,让我去公司上班?」

「对,让你去着钱!」

信息量太大,李凤梅以为刘勇在说反话。

不,或许是醉话。

可刘勇虽然一酒气

本章尚未读完,请一页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wenx17.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