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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的是那个破坏的男人,对于军人的
偶是不惩罚的。
原因很简单啊,本来这个罪就是为了维护家
,你这一打击连人家的妻
都给
去了,那这搞得……家
都没了。
然后方大状又提
了“如果有人把活人误认为是死人而
的,是定
罪呢,还是定侮辱尸
罪呢”之类的话题,让今晚上的谈话变得很刑起来。
晚饭的时间便在这么有趣的话题中度过,吃完饭周毅和方大状直奔律所,签委托合同,方大状明天就要开始工作了。
第416章 最近有什么想吃的就吃
吧
方大状从来都是说到
到的人。
或许这两个案
最后的结果也只是赔偿一
钱加
歉,但这是践行思想的一
极佳途径。
所以方大状在签署合同后的第二天便
不停地地开始了行动。
前面的侵犯名誉权行为自不必说,有周毅行车记录仪的视频在就已经够了,当时围了那么多人。
现在的关键是,如何来证明停车时间因为对方的耽搁而延
,以及延
了多久,钱怎么计算。
这一
其实也不难
,调行车记录仪,周毅转了一圈没有车位后那个时间就可以算开始,然后大家各自离开,算结束。
停车费的计算也有固定的,半小时三块钱。
这也是对于新民法典的适用,民法典不单单有着各
各样的
规定,同样有着很多的原则。
比如自愿原则,比如公平和诚信原则等等。
同样,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后面还跟着一句话,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而在大家的普通认知中,车位就是车先到才算,所以你人上去占着那就是不对。
对方“人
占车位”的行为算不算民事行为,当然算了,而方大状要
的就是在除了要求赔偿那几块钱之外,还让法院确定一件事:即人
占车位这个行为无效!
这才是方大状要
的重
!
单纯几块钱的赔偿,说实话,你有很大可能都只是简单立案,然后直接走调解,法院也不会闲到这个程度,为了你这个几块钱他还专门开一次
。
那样对司法资源才是浪费呢。
但是加上这个诉求就不一样了,现在对于“人
占车位”这个行为没有一个完全确定的定
。
而如果法院能确定这个行为无效,并且有了
的说法,那就好了,这相当于为以后的类似行为有了一个定
!
虽然我们并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是判例这个东西,在实践中还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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