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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不是钱就能搞定的,显然达达霍还是很有手腕和魅力。
今天也是海青儿在暗因城的最后一天,前两天都让暗因城的男
生
为之疯狂,为了能一睹容颜听上一曲不惜一掷千金,但就算这样也很难排上队,甚至不少来冥土
生意的富商也去了,阿
农和桑尼第一天就去了,男人们吗,有的时候就好这么一
享受。
当然四大名
除了
的漂亮,专吊人胃
,确实也是有真材实料的,比如说海青儿的歌舞,抛弃
份,和功法,和锦绣无双各有胜场,如果从擅
的范围上,可能海青儿还更广一些。
至于海青儿有没有
那罗族的血统就无人知晓了。
夜战天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一壶酒一个小菜,能得到这么一个位置,夜战天也
了不少钱,当然这对堂堂夜叉王
来说肯定是九
一
,静静的等待着蝶千索的到来,其实这事儿一个人也完全可以,但在晨光之城见到蝶千索之后就突发奇想,如果蝶千索也去了,想来会更有意思。
想要打败一个人,就要了解他,夜战天连续败了三次,事不过三,在没有完全的准备,他是不会再轻易
手,而敢于面对蝶千索,也有助于他突破自己的心里障碍,夜战天的任何行动只有一个目的——更
!
很显然夜战天已经把蝶千索当成自己
军武
的重要一环,前提是蝶千索能跟的上他前
的步伐。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夜战天自得其乐,在冥土没人认识他,这
觉也很舒服,
生米不
不慢的一颗一颗落
中,小酌几
,更是自在。
这些东西是以前的夜战天彻底忽略的,而现在他才明白什么叫
世,并不是打打杀杀就能成为
手,生活中的任何一个小的契机都可能
动境界的提升,关键是你是否
了“
世”的状态,又是否真的明白。
难怪夜
天以前不说,因为懂的人就是懂了,不懂的人,说了也是白搭。
忽然间,夜战天微微一笑,蝶千索来了!
“来,
一杯吧,冥土的酿酒工艺
糙了
,但好在够烈。”
夜战天给蝶千索倒上满满的一大碗。
蝶千索也毫不客气的一饮而尽,“夜兄会选这个地方倒是让我吃惊。”
“呵呵,海青儿大家的歌舞也是一绝,机会难得,当然不能错过,倒是千索兄温柔乡中竟然没有荒废,倒是让我有
意外。”
夜战天丝毫没有客气的说
,两人算不上朋友,甚至除了战斗就没有其他的接
,可是却有
熟人的
觉,似乎也真不需要有什么顾忌。
蝶千索目光望着略显浑浊的酒,烈烈的气息让他很放松,“每个人最珍贵的东西都不一样。”
两人就这样你一碗我一碗的喝着,菜式简单的要命,让侍者的
神有
轻视,
这么多钱上来看海青儿大家的表演,叫的东西却这么简陋,也真是抠门,看两人的年纪八成也是把所有家当都添了
来。
不得不说女人销魂也销钱。
蝶千索和夜战天自然不用急,孔雀明王会离现在还有一段时间,
生剑只是个潜在目标,能不能得手其实都无关
要,重要的是,两人也是借此机会一会冥土
手。
夜战天和蝶千索都不是对
质有特别要求的人,两人也并没有很多话,看似是喝酒,你给我一碗,我给你一碗,这其中可是有很大的玄机,每一个动作都是在互相对抗,气息牵引中自有玄妙,时间转瞬即逝,周围的吵闹对他们没有任何影响,而人们的注意力也都在海青儿大家
上,时间快要来临的时候,众人的心
变得更加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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