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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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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话。

我平静地站起来,平静地离开。周围静静寂寂没有人声,远的某一个地方,仿似传来一阵时轻时重地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王玉桂走路特有的声音。那个在年少青涩的年纪里,小心翼翼给我两件大号罩和生理说别叫人看见了、脸上却羞涩地升起两抹指甲盖大小红印的女人,她对我说过去的一切只是人生的一经历,不应该是负担。那时候日虽然也很彷徨,一样不知所措,目标虽然模糊不清但却还有足够的勇气和信念走去。她曾经像海里的一座灯塔,指引我一条类似归家的路。多少年过去了,那个女人,她已经双鬓斑白垂垂老矣,佝偻了的,已经抱不起我三岁的女儿了。日一去不复还了。

☆、第 61 章

人的记忆伊始大概是在两岁到六周岁的时候,忘却却是每时每刻的,而小时候的记忆大多都是短暂的,很快就会忘记。记得我大概三岁的时候,就在绕过村在的那条河湾对面的公路上,我坐着等爸爸回家。有一个男人走上来和我说话,他穿着一件净的白衬衣,有一双非常修的手。说了什么,早已完全忘记了。后来记忆就变成了一片模糊的剪影,只记得在红红黄黄的光影,夹杂着一片净的白。我因此对修的手指特别,特别容易有好,就好像被那样一双手摸都会异常温柔和幸福。毓秀就有那样一双手。这,大概就是人小时候的记忆。

等到若年后,丁惜大成人,她对我的记忆也会只剩一片恍惚的剪影。说是恍惚,是因为我们没有什么特别记忆刻的事,我也没有特别彩的地方。她会断断续续地从别人嘴里听说,她的母亲是一个歌仔戏演员,她个小小的,瘦瘦的,不笑,除了在舞台上台很少看到她笑,得不难看(所以她不守妇)。谣言也好,世也罢,人们总是比较容易相信一个女人失婚是因为她不守妇。她还会从一些老歌仔戏迷(如果那时戏班还在的话)中听说,曾经有几戏轰动一时,也算我的成名作了。她可能会一面怨恨又一面期待着什么,在一大堆废旧报纸中翻找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再在那小的可怜的娱乐版条中找到那更小得可怜的歌仔戏明日之星报。静男静贤可能会帮她。除此之外,她没有其他办法能直观地看到我的面容了,因为就连结婚这件人生最重大的事,我都没有拍一两张照片作为留念。时间啊,真是无。往事还历历在目,仿佛就在昨天,戏班所有人都笑着恭喜我新婚,毓秀握着我的手说很兴我成为她的妯娌,婚礼要大肆宴请,费用由她全包。那时候我还一心一意想着和她白到老,哪怕只是舞台上的伉俪缱绻眷侣。可一转,我们的女儿都各自大了。

丁惜似乎觉到我要离开,她变得哭了,不吃饭了,扎着的假发辫被她搞歪了,静男哄着她也不用了。对于丁建业的勒令和责问,她置若罔闻,若是丁建业气极了打她,她更是扯开了嗓大声地哭喊。家里面一片乌烟瘴气。她似乎在以她的方式抗议我的离开,指责我的狠心,让我亲看到我加诸在她上的叫悲剧的遗传病。她不停地哭闹会惹来丁建业的烦厌,他还有两个孩(虽然我没有亲看见),他不会再那么耐心和细心地对待她,她失去了母亲,同时也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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