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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luan判葫芦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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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回 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判葫芦案

却说黛玉同姊妹们至王夫人,见王夫人与兄嫂的来使计议家务,又说姨母家遭人命官司等语。因见王夫人事冗杂,姊妹们遂来,至寡嫂李氏房中来了。

原来这李氏即贾珠之妻。珠虽夭亡,幸存一,取名贾兰,今方五岁,已学攻书。这李氏亦系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为国监祭酒,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诗读书者。至李守中继承以来,便说“女无才便有德”,故生了李氏时,便不十分令其读书,只不过将些《女四书》,《列女传》,《贤媛集》等三四书,使他认得几个字,记得前朝这几个贤女便罢了,却只以纺绩井臼为要,因取名为李纨,字裁。因此这李纨虽青丧偶,居家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唯知侍亲养,外则陪侍小姑等针黹诵读而已。今黛玉虽客寄于斯,日有这般妹相伴,除老父外,余者也都无庸虑及了。

如今且说雨村,因补授了应天府,一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乃是两家争买一婢,各不相让,以至殴伤人命。彼时雨村即传原告之人来审。那原告:“被殴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买了一个丫,不想是拐拐来卖的。这拐先已得了我家的银,我家小爷原说第三日方是好日,再接门。这拐便又悄悄的卖与薛家,被我们知了,去找拿卖主,夺取丫。无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财仗势,众豪将我小主人竟打死了。凶主仆已皆逃走,无影无踪,只剩了几个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状,竟无人作主。望大老爷拘拿凶犯,剪恶除凶,以救孤寡,死者天恩不尽!”

雨村听了大怒:“岂有这样放的事!打死人命就白白的走了,再拿不来的!”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中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一面再动海捕文书。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使儿,--不令他发签之意。雨村心甚为疑怪,只得停了手,即时退堂,至密室,侍从皆退去,只留门服侍。这门忙上来请安,笑问:“老爷一向加官禄,八九年来就忘了我了?”雨村:“却十分面善得,只是一时想不起来。”那门:“老爷真是贵人多忘事,把之地竟忘了,不记当年葫芦庙里之事?”雨村听了,如雷震一惊,方想起往事。原来这门本是葫芦庙一个小沙弥,因被火之后,无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凉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倒还轻省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雨村那里料得是他,便忙携手笑:“原来是故人。”又让坐了好谈。这门不敢坐。雨村笑:“贫贱之不可忘。你我故人也,二则此系私室,既谈,岂有不坐之理?”这门听说,方告了座,斜签着坐了。

雨村因问方才何故有不令发签之意。这门:“老爷既荣任到这一省,难就没抄一张本省‘护官符’来不成?”雨村忙问:“何为‘护官符’?我竟不知。”门:“这还了得!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命还保不成呢!所以绰号叫作‘护官符’。方才所说的这薛家,老爷如何惹他!他这件官司并无难断之,皆因都碍着分面上,所以如此。”一面说,一面从顺袋中取一张抄写的‘护官符’来,递与雨村,看时,上面皆是本地大族名宦之家的谚俗碑。其碑排写得明白,面所注的皆是自始祖官爵并房次。石亦曾抄写了一张,今据石上所抄云:

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宁国荣国二公之后,共二十房分,宁荣亲派八房在都外,现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三百里,住不金陵一个史。(保龄侯尚书令史公之后,房分共十八,都中现住者十房,原籍现居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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