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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遇见(中)(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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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中)

他说完,就一步踏了帐篷,骤然从暗来到了亮着黑大袍的撒拉逊人也不由得闭上了睛,片刻后才能睁开。

睁开睛后他才发现,那灼的光不仅仅来自于午时的烈日,还来自于人。

“他光彩照人,像一首诗。”

“什么?”

他的随从跟着走帐篷,就看到了原因,他不由得张大嘴,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睛。

一个着拜占服饰的男孩正从他们前走过去,周围的人群纷纷给他们让开路——萨尔的容颜原本就毫无瑕疵,这几个月里他又了一些,兼之如鲍德温所说,得到“赐福”的人都会有一定质上的提升。

而我们都知,一个健康的人很少会是丑陋的,他们睛明亮,肤光,脚步轻快,没有一拖沓或是扭曲的地方。

今天萨尔穿得又是一件金底面,绣着翠绿鸟与菱形格的宽松袍,系着金腰带,在外面披了一件银丝斗篷,别着一枚白欧泊的别针,它们不但没有夺走穿着者的光华,反而如同衬托一支朵的叶片般,将他照耀的更加灿烂夺目。

比起他,挽着他胳膊的鲍德温,虽然也穿着一件橙红有着金丝刺绣的袍,同样系着金腰带,但正如烈日之新月必然黯然失,几乎没人注意到他,这反而合了鲍德温的心意——他还是有畏惧的。

至于达玛拉,城堡中的贵女们早就放弃了与萨尔比较了,不是比不过,她们这么说,毕竟他是个男人,而我们是个女人,男人比女人更加完岂不是理之中的事

说起文学涵养,可怜的随从当然无法与自己的主人相比,主人可以当即一句撒拉逊人的诗歌,随从只能“阿……”

等他们走过去了,他才叹了气,由衷地赞叹:“好一个貌的孩!真主造他的时候肯定用了很多心思。可惜是个基督徒,”他忍不住向着那个方向看去,仿佛能把他们看回来似的:“他一定是个被心养着的小王,他的父亲可能是曼努埃尔一世的执事官。”

他立刻猜到执事官而不是其他官员上,是因为“执事官”虽然最早来源于古罗帝国,当时从事的是简单的传话与利益工作,但自从罗帝国分裂,东罗皇帝就用执事官取代了原先的禁卫队队——可能是因为后者距离皇帝太近了。

执事官是皇帝手里的一条鞭,既能威敌人,也能恫吓同僚,毫无疑问,能够成为执事官,他肯定是凌驾于所有官员之上——阿里克一世即将迎娶曼努埃尔的侄孙女,新娘在一周后就会抵达雅法,执事官随行,他的孩此时现在亚拉萨路也不奇怪。

对方摇摇:“不,”他说:“那不是拜占人。”

随从正要询问,就看到自己的主人往那个方向走去,他只能匆忙跟上。

————————

一千年后的男士们或许会将陪伴一位女士逛街视为一件苦差,此时的男却未必。

虽然这里被称之为最神圣的,也算得上是一座繁荣的大城,亚拉萨路的人们依然生活在日复一日的枯燥与无趣中,那些无需为一顿饭汲汲营营的人,平时的消遣方式就只有演奏音乐,舞,看城堡里豢养的小丑翻跟斗,听诗人唱些早已耳熟能详的故事。

以至于那些年轻人,尤其是力充沛的小伙们,只要不是看墙,祈祷或是训练,什么都很有趣。

还有一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时期的男也与女一样虚荣,甚至更为浮华。

他们蓄留发,然后在发上罩上银丝或是金丝的,发网上还要缀上珍珠;他们的甲胄上要镌刻家族名,圣经中的词句或是纹;他们的鞍与盾牌一样不是鎏金就是镀银,他们在靴上镶嵌金刺,在帽上别着镶嵌宝石的别针;他们喜丝绒,绸缎,羊,在颜的选择上越绚丽越好。

一个骑士在比武大会上战胜了他的对手,或是在赎罪游行中将自己赤的脊背鞭打得鲜血淋漓,都能得到贵族们的赞赏,有些时候贵女们会直接抛她们的披肩或是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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