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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总有一些时刻,是独一无二的光时刻,值得永远铭记在心底的光时刻。



师在课堂上还说了一句话——向晨有成为一个作家的潜质,因为他真正写了自己心中所想。



他在自己的持面前丢盔弃甲、狼狈而逃。他清的人生被砸得粉碎。他曾信誓旦旦地视金钱如粪土,他曾发誓绝不让商业的贪念影响自己的创作。他曾认定,他的文字一定要是最纯粹的东西。



一旦他抬正视,便被压得不过气来。



赢了的,终究是铜臭。



正是这些光时刻,串联起了独一无二的人生。



挂断那通电话的同时,向晨明白,他要投降了。



梦想属于自己,也只能属于自己。



他错了。



他顺利考上985,顺利成为令全家人乃至近亲远戚为之自豪的天之骄,以优异成绩顺利毕业……



这句话,就是向晨的光时刻。



向晨的声音很轻,在这静谧的夜里却很清晰,清晰得仿佛从他咙里发的每一个字音都那么轻盈地划过空气,钻天少的孔,游他的心里。然后在那里来回动,不轻不重,非痛非,却时时刻刻令他心神不安,不知有什么东西不停地冲撞着他沉重的躯,想要获得自由和光明。



天少时不时地着,向晨的话他好像听得懂,又好像一句也没听去。他的瞳孔里映着的全是向晨,他那双棕黑的睛,不大,却令人沉迷,他净的肤,他密得恰到好的睫,他脸颊的红,他的嘴……他脸上的每一细纹,在那又年轻又沧桑的脸上铺陈岁月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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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漫漫之途上,有很多时间过去了就过去了,这些时间和其他许多时间一样,大多是重复之前过的事,没什么意义的事,不值得记住的事。很久以后,回望过去,问自己某年某月某日发生了什么,自己都想不起来。



却没有如家人设想的那样,成为人生赢家。



这句话,向晨能记一辈。



曾经,他离家是因为家人不支持他的职业。于是他倔地孤一人背起行,向远方发,行走在路上的同时守梦想。



真好看。天少心中那声音忍不住自言自语。



向晨一直以为,对于未来的路,自己早已思考得清清楚楚。除了自己认定必须要的事,别无它途。他的人生,只能以一方式活着,那就是写作。



就在27岁那年,也就是他到d市大约一年后,母亲的一通电话,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没有工作,没有对象,没有存款,没有车,没有房,没有任何稳定的保障,这样一个27岁的男人,给不了家一丝一毫的回报。



他输了。他终究输了。



可一碰上向晨直直望过来的目光,天少死活都说不那句「我先去睡了」。



也刺穿了他仗剑天涯的潇洒和快意。



他以为他能够永远不让铜臭侵染自己的墨香。



这是一个他酝酿多年的故事,在一瞬之间突然爆发,追求完的他必须放弃完,容忍赶稿的程中必然伴随而来的糙、瑕疵和漏,那壮士断腕的悲戚,只有一个视作品为生命的人才能懂。

那之后,他开始疯狂研究星辰网的上位法则,曾奉为圭臬的创作原则不得不束之阁,取而代之的是快准狠的挣钱方法,质量都是浮云,曝光率和更新量才是王。



向晨淡淡一笑,转再度遥望窗外,“我以为自己是天选之,可现实告诉我,我只是个loser。”



天少猛地一个激灵,自己被自己吓得回过了神,忽然意识到他越来越不能跟向晨正常聊天了。尤其是在这么一个不正常的夜里,和向晨两人独自相依而坐。



他以为他是墨香。事实是,他还是变成了铜臭。那是被粪土埋葬后弥漫天地的铜臭。



他一直坦然接受自己的一无所有,哪怕默默无闻,清贫度日,也没关系。直至在那通电话里,听到母亲被生活压得那般疲惫的声音,他才惊觉,原来看似轻飘飘的一无所有,竟是如许沉重的负担。



《非我族类》就这样被产了。



脱而的是「你接着说」。



直到这时,天少才首次听到向晨谈及自己的家。向晨的已在外地结婚生,母亲与二婚的丈夫在家乡一同生活。从那通电话里,向晨不经意地听,母亲当前在继父家寄人篱,过得极不开心。就是那平平淡淡的几句话,宛如一柄利剑,一击穿透向晨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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