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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晚上再敲门。”
沈凌

:“我知
了。”起来送他去了对门。
沈凌将自己那碗面吃完,回到空间继续码字。虽然没能庆祝自己的小小成功,但是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好心
。
第二天不是休息日,沈凌照常起了个大早简单的
了
早饭,然后
门去学校上课。
午的时候,只有两堂课,沈凌到家的时候不过才四
多。她原本是想直接写的,可是记得昨天周凯说的那话,便去空间里拿
了一只周凯拿过来没有吃完的乌
,准备煲一锅汤,万一他要是来蹭饭,这汤可以分他一半。要是他没有来,便放在空间留着以后喝好了。
沈凌将乌
汤炖上,又将碧粳米淘好倒
电饭煲,这才开始写未完成的。这篇里,她将男主刻画成了一个
妻如命的好男人,不仅
份
贵,而且还对女主温柔
贴。
从前沈凌写的时候,一直基于自己在古代的经历,走的都是朴素路线的写实风。可是,在与其他作者对比后,她发现,比起写实风还是稍微浮夸些的甜文更受
迎。就好比她那时,
了班以后,也是喜
看那些甜
文。
沈凌记得就在这几年,墨
网站就有篇这样的,当时将她迷的不行不行的。男主是王府的一个世
,平生最不喜
女人靠近他,但偏偏对女主
有独钟,
的死去活来。可是男主的父母都嫌女主
低微,于是女主离家外
到一个小镇上隐姓埋名,但还是被男主找到,最终成功抱的
人归。
当时沈凌看得时候特别投
,每天早晨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抱着手机看作者更新了没。现在想想,她之所以那么喜
那篇,最大的原因便是男主的痴
。她看的时候,不由自主的就把自己代
到了女主
上,想象有这么一个男人,为我痴,为我狂,为我痛,为我哭。
所以推己及人,把男主写成
妻如命的男人绝对没错。写文的时候,她也会翻看墨
和碧
的
文,
据后世看了那么多年连载的经历,大概了解了现在的
行元素,男主不是世
就是侯爷,女主的
格则比较独立。
只要抓好这两
,也就相当于抓住了当
读者的
球。
她写的正投
时,门被敲响了,开门一看,果然是来蹭饭的周凯。不过他这次上门却没空手,捧着一大束红玫瑰,言笑晏晏的看着她,“送你的,喜
吗?”
沈凌低
嗅了嗅玫瑰
香,抬
时脸上便带了笑容:“谢谢你的
,我很喜
。”
周凯脸上的笑意消退
来:“看来我这玫瑰
送的并不合你心意,
次换一
。”
沈凌不知
他是从哪看
自己并不大稀罕这玫瑰
的,自己明明低
掩饰了一
嘛,实在也怨不着她,空间里的黑土地上
了那么一大片玫瑰
。看了这么些年,她早看腻了。
不过虽然被周凯看穿,但沈凌基于礼貌,还是将手中的玫瑰
找了个
瓶
上。
周凯
边的笑意就多了些,轻轻嗅了嗅鼻
:“好香,你在煲什么汤?”边说边往厨房走去,还挽起袖
,一副要帮忙的样
。
沈凌也不拒绝,支使他择菜洗菜,有人帮忙,她也能节省一
分时间。有人在旁边打
手,沈凌炒菜的速度快了很多,二十分钟就搞定了三
菜,加上一锅乌
汤,足够他们两人吃了。
吃饭的时候,周凯便问起沈凌昨晚请他吃饭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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