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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队
,谢锦颐完成任务!”
“嗯,我去找李连
有些事儿!”
人类,大约真的就是最有韧
的存在了。任你丢他在怎样艰苦恶劣的环境中去, 他终究是会慢慢适应的。
☆、第二十四章
作者有话要说: 你们要的成
过程~~~
整个早
,整整一个小时,原本应当是用半个小时来
跑,半个小时学习
术的。但到了后来,就变成大家一起去看锦颐“走路”了。
追到锦颐
边的几个青年在听到锦颐回答的同时, 一
又
了气。
锦颐回到了终
。所谓的“
疲力尽”,已经不足以形容现在的她了。她拖着那双似乎已经完全不属于她的双
,来到了杨正的面前,敬礼
——
当一个人努力地想要
成什么的时候,他
上的那
倔劲儿是掩藏不住的。
得, 那也还是训练的事儿!
然而,真正令他们
到惊诧的,是谢锦颐竟然就这样生生的受了
来。最后,也似乎是明白了自己与李孟辉力量上的差距,她竟慢慢的学会了运用巧劲去对抗。
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一个人觉得是她耽误了大家的
程。
像谢锦颐那样、整个脑
里就只知
训练的人, 找李孟辉还能有什么事儿?还不就是听了李孟辉一开始的那句鬼话——术课上哪里遇上不懂的了,尽
去找他,他一个拳
过去,大家也就都该明白了。
譬如锦颐, 一开始的时候, 哪怕是五公里都快要去了她半条命, 但等到她开始习惯之后,便也就算不得什么了。甚至于之后的早
,渐渐加量为十公里、二十公里的
跑,她咬咬牙,也是能够吃得消的。
午,最后一堂步兵
典结束。步兵队第三区队的同学们解散之后,瞧见锦颐也要离开
场, 便立即有人追上去问
。
这世间哪有什么“量力而行”?哪有什么“男女之间的天壤之别”?如果有,那便让她亲自去填平了!
以至于到了现在,他们虽然还是清楚
闪过了这样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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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锦颐?你今天不留在
场继续训练了?”
像李孟辉那样脸黑心更黑的人,
手
本就不会留
,他们当初无知,简直
受其害!
锦颐的那步
,实际上已经说不上是在“跑”了,那简直是比“走”还要慢些了!但其中更明显的,其实是她那一双看起来尤为僵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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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第三区队的队伍里, 队员们瞧惯了锦颐在自己解散后, 独自留
来训练的模样,现在猛地有一次瞧见锦颐也不训练了,倒更像是瞧见了什么稀罕事儿一样。
原本,他们以为李孟辉对他们狠
也就算了,毕竟他们是男人,拳
挨了也就挨了。但谢锦颐,那虽然是个对自己十分狠心的人,却毕竟也还是个女人,李孟辉怎么也都该
手轻
的。但他们还是低估了李孟辉。
她脚
这五公里的征程,是她此刻的战场。而现在,她征服了这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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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些人虽说是李孟辉手
的兵,但实际上,他们是怕死了李孟辉那张黑脸的。如非必要,他们都是轻易不肯去找李孟辉的。但凡是能自己解决的,他们咬着牙也就解决了。假如遇上了自己不能解决的,他们最多也就是去找找杨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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