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谙事,称者,乃皆无之。又李善注西征赋,引二条:其一为柏谷亭,此本亦无之。其一为卫夫事,此本以有之而文反略于善注。考载此书二卷,诸家著录并同。钱曾,亦尚作二卷。称所藏凡二本:一是锡山秦汝绣石书堂本,一是陈文烛■amp;lt;目每amp;gt;伯家本,又与秦本互异,今两存之云云。两本今皆未见。此本为明吴琯所刻,并为一卷,仅寥寥七八页。盖已经刊削,又非两家之本。以共六朝旧帙,姑存备古书之一云尔。

说纂一逸事一

汉景帝王后槐里王仲女也,名姝儿。母臧氏,臧荼孙也。初为仲妻,生一男两女。其一女即后也。仲死,更嫁陵田氏。生二男。后少孤,始嫁与金王孙,生一男矣。

相工姚翁善相人,千百弗失,见后而叹曰:“天贵人也。当生天。”田氏乃夺后归,纳太,得幸,有娠,梦日怀。景帝亦梦祖谓已曰:‘王人得。’可名为彘。’及生男,因名焉。是为武帝。

帝以乙酉年七月七日旦生于猗兰殿。年四岁,立为胶东王。少而聪明,有智术。与人诸兄弟戏,善征其意而应之。大小皆得其心。及在上前,恭敬应对,有若成人。太后及侍卫咸异之。

是时薄皇后无,立栗姬为太公主嫖有女,与太婚。栗姬妒,少衰,王夫人因令告栗姬曰:“公主前纳人得幸于上,何不私谒公主结之乎?”时诸人皆因公主见,得贵幸也。故栗姬怒不听,因谢公主,不许婚。公主亦怒,王夫人因厚事之。公主更与王夫人男婚,上未许。

主还,胶东王数岁,公主抱置膝上,问曰:“儿得妇否?”主指左右御百余人,皆云“不用”。指其女曰:“阿好否?”笑对曰:“好,若得阿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主大悦。乃苦要上,遂成婚焉。

皇后既废栗姬次应立,而主伺其短辄征白之。上尝与栗姬语,属诸姬曰:“吾百岁后,善视之。”栗姬怒,弗肯应,又骂上“老狗”。上心衔之。未发也。主日潜之,因誉王夫人男之。王夫人主,使大臣请立栗姬为后,上以为栗姬讽之,遂发怒,诛大臣,废太为王。栗姬自杀。遂立王夫人为后,胶东王为太。时年七岁。上曰:“彘者彻也。”因改名彻。

廷尉上囚防年.继母陈氏杀年父,年因杀陈。依律,杀母,大逆论。帝疑之,诏问太,对曰:“夫继母如母,明其不及也。缘父之,故谓之母尔。今继母无状,手杀其父,则手之日,母恩绝矣。宜与杀人者同,不宜大逆论。”帝从之,弃市。议者称善。

年十四即位,改号建元。主伐其功。求无厌,上患之。皇后亦衰。皇太后谓上曰:“汝新即位,先为明堂。太皇太后已怒,今又忤主,必重得罪。妇人易悦,慎之。”上纳皇太后戒,复与主和,皇后幸如初。

建元六年。太皇太后崩,上始亲政事,好祀鬼神,谋议征伐。主自伐滋甚,每有所求,上不复与,主怨望,愈丑言。上怒,废皇后,曰:“微公主弗及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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