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汹涌浪cha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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汹涌浪

因菲比曼番外·颜值之城

城,又名颜值之城。

关于它的第一任城主是谁,这件事没人知也不可考查,只在传说中是个喜好庸俗的男人,人也享受,他一切珍惜事的同时自己还是个大人。

这些有关第一任城主的传说是不是真的,总之,他这份“”的特质是被城代代城主完继承了,哪怕最后城走向了共和,这一也没有被丢弃,而是越演越烈,变本加厉。

有钱人会在这里享受到一切,这里甚至有一条被城公民普遍认同的法律:“客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对待这个城市里的任何人,只要他付的起价钱。

比如著名的城扫案:1959年,某一富豪酒后持枪在开枪扫,杀死城公民数十余人,因拒绝赔偿每人约3000万戒尼相当于人民币60万元)的赔款,而被的念能力者残忍杀害,并屠光了血脉。

——该念能力者不但没有被拘捕,还因此获得了心市民奖章,并连续三届被公投为城的人民代表。

城还有闻名于世,被学界争议不断的《有碍市容条例》:

城公民在16岁、26岁、46岁时将分别行容貌型检测,不合格者将宽限三个月整改,三个月后再不合格者,剥夺公民权利。

——简而言之就是,得不好看的人没有权利当城人,不化妆不容还敢走在街上的人,城人通通把他们当成“可宰的客人”。

《有碍市容条例》,外界讽刺的称呼这条例为“法定整容条例”,因为该条列详细的规定了整容的范围和方式,并且严格保护啊每个公民的相权利:

在注册的两个公民,如果面相似度达80%及以上,天生该容貌的公民有权要求整容的公民对其行赔偿,以及,前者可以请求法院制更改后者容貌;

——即“天生”大于“后天”原则。

这条原则的额补充条款是:先整容的公民有权要求后整容的公民对其行赔偿,以及,前者可以请求法院制更改后者容貌。

——即“创意优先权”

综上所述,城的公民没有一个是丑人,站在街上放望去都是俊男女,曾经还有这样的传闻,说是城一名男第一次准备国旅行,却被他国公民之丑吓得掉了飞艇,发誓再也不踏国门一步。

————

因菲比曼,本名因菲比曼十三世,他的母亲是一名在位达80年的女王,父亲则是城当年有名的

无关,这是个简单的文故事。

——而且充斥着金钱与权利的绝望。

在这个故事的最开,年迈的女王被他的人父亲迷的神魂颠倒,连朝政都全放手给了忠心耿耿的宰相,日日留宿城,把因菲比曼的父亲锁在了塔之上,最后造成了人早逝的悲惨结局。

(不过传闻中,那位世界级的汤姆苏是被女王的期相伴吓死的——因为年龄的缘故,女王绝对谈不上青丽)

除了发和瞳,幼时的因菲比曼与他的父亲没有丝毫相似之

咽,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瘦,以至于和全素火锅相识后,被后者亲昵的起了个“土黄脸”的称——后来他们相的时间久了,被她简化成了“老土”,喊的那叫一个朗朗上,估计这辈都改不掉了。

话题回到因菲比曼,他的父亲死后,女王拿走了他父亲所有的遗,唯独在金钱上没有吝啬他,不过仅仅有钱是没用的,因为他本没有那个命去享。

因为女王当时已经80岁了,第一顺位继承人凯尔森王年近60,为了成功继承王位,这位年迈的王已经设计杀死了包括他亲妹妹在的24位王位候选人。

因菲比曼没有死,因为他那位过去从未关心过他的死活的父亲给他安排了后路——

这个男人哄着女王以10亿戒尼一月的价格,期雇佣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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