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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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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父母心好时,再委婉劝谏。假如父母还不接受,女的虽心中忧愁,但没有怨恨。

所以,名可秀一直调读这微言大义的圣贤典籍一定要联系上文,割裂来理解肯定是错的。

她又引用对此的诠释:“父母有过,气怡,柔声以谏。谏若不,起敬起孝,说(悦)则复谏;不说(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

意思是说:反复微谏无效,最后不得已时,也可对父母犯颜直谏。

可见,孔的“为父隐”,并不否认儿有持义劝谏父亲过错的义务,“持义谏亲”才是孔这句话背后的应有之义。

故,“亲亲容隐”是有界线的,有分寸的,不是任何都要讲“亲亲容隐”。

这个界线,她引用中的表达:“门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断恩”。

“恩掩义”表示以“恩”为主导原则,但并不完全排斥“义”的原则,“义断恩”则表示以“义”为原则而摒弃“恩”的原则。

那什么是“门”,什么是“门外”呢?

她引用郑玄注解的中语:“事亲以恩为制,事君以义为制,事师以恩义之间为制。”

这就是说,在政治公共领域与事务中,以“义”为原则,在家私人领域与事务中,注重亲恩的护持。

简单地讲,如果你的父亲是平老百姓,占了别人的钱,你私里偿还就是了,不要举告损了你们父间的亲,法律也允许你有“亲属作证豁免权”;但是,如果你的父亲是官员,你自己也是廉政官员,你的父亲贪污了,那你就必须如同叔向置他的弟弟叔鱼一样,这个时候不讲“亲亲相隐”,你必须举证你父亲的罪,不能拥有“亲属作证豁免权”。

这就是中庸神,它维护人理的“礼”,但不能过,要有分寸;同样,它维护人间的“法”,但也不能过,过了就违背了仁义。

名可秀又论,儒家的“孝”,事实上包了不能陷亲人于不仁不义的涵。

:“孟懿问孝。曰:‘无违。’樊迟问孝,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名可秀在对这段话论注:

无违,不违背什么呢?不违背礼,不是不违背父母的一切意愿。语:“古人凡背礼者谓之违”。故,父母,孝顺父母,不是一切都听从父母,不是满足父母的所有要求,而是在听从父母的话、满足父母的意愿时,以社会公认的尺度、法则、规矩、规范来办事。如果父母让非法的、不合理的事,了反而是不孝,即陷父母于不仁不义。父母活着的时候,女的在礼的规范,尽心竭力地服侍他们;父母死了,女的在礼的规范,来安葬、祭祀他们。这是“孝”的本意。

她也引用了这段论注来总结孔的“亲亲容隐”,卫希颜的理解,有三:其一,“亲亲容隐”之“隐”是隐默之义,是知而不言的不作为,而非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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